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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7 血债血偿走在街上,偶尔见到蚂蚁都会抬脚放过,觉得各行其道、应该相安无事。一个庞然大脚去欺负一只爪无缚豆之力的蚂蚁,太过恶毒。 看动物世界,动物大多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可能昆虫类的蚊子不在其列。 这几日终于忍受不了蚊子的侵扰,抄起一本杂志满屋子追打。终于有落网的,尸体粘在白墙上,鲜血淋漓。 打得人家血肉模糊,也心生惋惜,终究是一生灵。咬你一口也死不了,不至于要人家性命。再想,不对,这血分明是我自个的血。血债必须血偿。 我以为所有的蚊子都嗜血,查了一下资料原来骚扰我的只是母蚊子........蚊子嗜血,但血却并不能使它成为更硕大的蚊子。据说她们吸血仅仅是为了刺激他们宝宝发育。 对于蚊子的愤怒天经地义,搜了一下百度,有一篇博文题目是《从蚊子嗜血想到的》,你猜他想到了啥?他想到了贪官就像蚊子一样不惧法令,原来是执法不严的后果。 哈哈,其实真的不一样。 2009/7/21 用心人的智力是有区别的,有的显得睿智有的给人感觉愚钝。但除了明显的智障,在一般性问题的判断上,人的认识并无太大的区别。 |
在万恶的旧社会,有一后生虽长得高大英俊,但家穷没文化,最终沦为苦力。
邻家青梅竹马的妹妹容貌姣好,且有一两手才艺,被对门财主看中,纳去当了小妾,每日鞍前马后,衣食无忧。
少年忍住眼泪,每日背负着满载的货物穿行在小道码头,稍有懈怠,便遭鞭笞。夜晚住在无遮的茅草棚里,夏天还算凉快,冬天饥寒交迫,只有缩做一团和其他工友相拥取暖。很多年过去了,他年老力衰,稍微动弹就会气喘吁吁。
这年适逢大旱,饿殍遍野。主人看他快没用了,竟欲将他杀死。他对主人忠心耿耿,任劳任怨,根本没想到会遭此毒手,眼睁睁看着刽子手的刀插进自己颈部,他死都没有瞑目。主人将他的血整整放满了一口大水缸,将肉剁烂了煮熟吃,吃不完就切成长条抹上调料腌制,5天后过水再挂到房檐上风干,经过10天做成腊肉。
那个青梅竹马的妹妹也慢慢变成一个年老色衰的老太太,终于有一天夜里睡着了再没有醒过来。财主托人从柳州买来上乘的香樟让木匠裁成日、月、天、地、彩头、彩尾四片,用“三长两短”的皮束扎起来,含泪成殓。
这就是命运,一匹马和一只狗的命运。今早看到一匹拉着满车稻草的马,产生如上关于命运的感慨。
开一扇小窗,让阳光撒进来,让清新的空气飘进来。
做博客也是为心灵开一扇小窗,为了不使自己腐朽,而不得不让灵魂曝曝光,吹吹风。
这里没有什么功利,所以也没必要粉饰。但是因为它是公开的,自然会有社会影响(或许只是很小很小),所以我还是尽量的靠近主流。不管读的人怎么领会,我写的,都会是曾几何时真炽的感动和体会。
他们都是我的真实,灵魂层面的真实。有的人的灵魂是一片空白,而我的灵魂相对于我的外在或许更加生动而多彩,所以我会经常陶醉在自我精神的世界里。有人会说这不是真实,我说这其实是另一个层面的真实。
我一向很讨厌虚伪和欺骗,我说过我可以谅解一切坦诚的错误,但不能原谅一句哪怕是善意的谎言。结果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讨厌的自己首先不会去做。但更多的是不愿面对谎言,因为面对它们,是件很残酷的事情。自己是一个很清醒很敏感的人,因此所谓谎言的困扰总会比别人多,以至于我不得不麻醉自己使自己迟钝、再迟钝。
现实的自己,没有文字里那么洒脱、精彩、高雅和锋利。多少显得衰老、不够精神,衣饰也不高档考究,表情呆板木讷,言语局促生硬。事业不成,物质不丰。有人觉得我在这里是卖弄现实中得不到实现的东西,这话不无道理,一个人想向别人证实的,恰恰是自己尚未被人认可的东西,如果你真的有了,或许你会谦虚地说自己没有呢。
我展示了,但还不算卖弄,因为这里写的所有的字都是自己真实的经历和感悟。经历没有浮夸,大部分照片是展示秀美的风光。感受也是自己的,我喜欢琢磨,喜欢用心去体会眼前的一切,走路会想,坐车会想,睡觉前也会想,思考得久了就回萌生写出来的愿望。自己写的留着就好了,为什么要发布到博客上?这跟我的爱好有关,从小学起就一直负责班里的宣传板报和墙报,到大学后还办过刊物。一直想找一个属于自己的载体或者空间,展示思想,有个小野心,没准若干年后可以出版一个小册子。同时,也想找找共鸣,江湖上有所谓英雄相惜之说,聚一小亭,侃侃而谈,说到投机,举杯畅饮,开怀长笑,其实和浏览日志,见到警世绝句,拍案而起,点指留言有异曲同工之妙。
前一段推广网络实名,我觉得我的小博也算实名了,查查我的档案,姓名年龄都有,想知道啥样,相册里也有不少。一切都是货真价实。
开一个小博其实真的没什么别的想法,只是一个卑微如草的小人物打开的一扇小窗。也许这样的小窗为数并不在少,如同夏夜的星空,各自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每逢年末,我们都要发一些感慨,今年我没有总结,也不再想发重复的感想。 把老文转贴过来,聊表对春天的思念和敬意。
每当新年来临,我总会想起松下幸之助先生在其《每日一言》中说的这句话:“竹子如果没有竹节,就会变得不懂情理;如果不得要领,也就不会产生忍耐风雪的能力.所以竹子还是有竹节的。同样,流失着的岁月也还是有节的,如果没有节,则往往就是不得要领容易过去的日子”以年做节,为了使人生的路走得更加稳定。这恐怕才是我们中国人过年的真正含义,尽管由日本人说出令我们汗颜。但好在日本人也承袭着我们的大汉民族的文化。夏历的年与公历不同,《春秋》第二句:“春者何?岁之始也”-----中国人是以春天的开始做为一年的开始,昭示着新的一年的蓬勃生命力和希望。哈哈,我们这些俗人,也终于可以在忍耐了许久的囊中破茧而出了,冬天许久了,春天还会远吗?
人很多时候都是堂吉诃德,现实的其实最终都是虚幻的,越实际的东西粉碎得越彻底。更多时候,我们是为了虚拟的目标而活。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或者是幻影中的自我),当我们为了理想而做时,其实就是在自我幻化着那个英雄。我们因为偶像的崇高附体而幸福和满足,忘却身心的痛苦,甚至不惜生命。在那个时候,感知中的我会因为被感知中的伟岸自我而快乐。
这是一篇很早以前写的文章。因为最近有位网友反复提到,看来这篇文章对他触动很大,为了方便,我就再次引用到这里。澡雪浴德是我向往的理想境界,而不是我到达的水准。我渴望圣洁,这种渴望也许会因为它投向的对象也变得神圣,所以我说,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引用
澡雪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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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着一场久违的雪,让天地一夜间变得笼统。
我喜欢雪,每当俯视大地的素裹银装,每当仰望满目的玉树琼枝,都不由得心生感叹:造化是如此壮丽,而苍穹下的人类却如此渺小。
而每次下雪,我也会不由得想到一种洗澡---雪浴。
古人说“澡雪浴德”:在冰天雪地里用雪洗澡,用道德之水冲刷心灵。澡雪,我们在上图可以看到;浴德,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微风的夜里,夜静、心静。打开窗户:房的窗和心的窗。敞开胸怀:解开丝织的衣、剥开自做的茧。在镜前,一面可以透视灵魂的镜前,审视真实的自己,扫去浮尘,洗刷顽渍,割除疾瘤。
澡雪,有勇气者不难达到。浴德,可能多数人想所未想,即便想到又有几人能做?然而先贤却做到了。后人也许只能高山仰止。
一个老网虫,经常游走在网络博客中,偶尔也参加几个博客比赛,发现几种博客,将此种种略述于下:
日志型:一种最接近blog原意的博客,像我们以前常写的日记,不同的是写在网络服务器上,定义为weblog比较适当。特点是琐琐碎碎、鸡毛蒜皮、婆婆妈妈。但也有精品,比如每日一评,每日一得这样的形式应该会有一些思想的火花在里面。
偶记型:其实是一种不是天天记的笔记,一般是到了不得不写,不吐不快的时候才写出的东西,不应时、不媚俗、不讨巧,但都是自我情感、思想的凝聚。我的博客应该属于这种。
网页型:这似乎是搞设计的人喜欢做的一种形式。他们利用博客网站允许的有限代码试图把个人博客搞成个人网站,追求的是视觉的冲击。我曾经去过一个博客,要看到他的日志需要突破重重链接。好看则是好看了,但失去了博客的真正意义,形式之下其实空洞无物。博客成了他们炫耀技术的场所,这种博客不在少数。
比赛型:一种为了博奖而为的应时之作。每次博客比赛总会突然出现几个新面孔,点击量很少,朋友几乎没有,票数却超高。界面唯美,内容单薄。当然也不能不承认有优秀的比赛型作品,2006年博客大赛中我的几位朋友文笔都相当了得,但是比赛结束后就销声匿迹了。博客首先是自己的,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同时也能让其他人接受和产生共鸣或者思考,才是博客的意义。别人的认可虽然很重要,但博客的存在并不以别人的认可为前提。所以参赛的结果不应该影响一个bloger继续blog。
文摘型:他们喜欢搬家,东拼西凑,将自己的博客搞得像读者文摘,唯独看不到他们自己的影子。
漫画型:中国当代的漫画大师很少,有思想的漫画匠人也不多,但幼稚、低龄化的庸俗漫画博客却层出不穷,博客名大抵会出现鸡、鸭、鹅、猫、狗、兔之类,而且拥有海量的拥趸。其他类似的还有图片型、音乐型、视频型,在此不一一列举。
其实,这些观点我都不敢苟同。因为这些观点恰恰混淆了人性、人道、社会道德的区别。所谓人性正是人类无差别的、独有的天性,它是被赋予的,而不是养成的。人道是人性的紧箍咒,是站在超阶级立场上对人性的限制,是普遍的道德,这不同于社会道德(阶级道德、团体道德、国家道德)。社会道德打上了鲜明的阶级(群体)烙印,它本身就是强势群体(或者说强势阶级)对弱势群体人性的强奸(举个例子,封建社会的人们也有道德,大家都把“三从四德”奉为座右铭,社会主流没有人认为他们的道德是不完善的。而现在看呢?则恰恰相反。)当然,我不否定社会道德、人道和人性的部分重合,因为他们都是对同一个东西的限定或者扩展。人性的善恶只有在最险恶的环境中才能得到体现,如果每个人都衣食无忧,仓廪实而知礼仪,那么善恶就成了廉价的摆设。人性是人类天生的最本质属性,如果人性的伪善在上文《人吃人》的案例中仍得不到证实,那么我们今天来看看“虐”:人类独有的意识摧残。
战争:人类意识对肉体的戕灭
人类死亡大致可以分为自然和疾病死亡、主动死亡、被动死亡三种。
主动死亡主要是自杀,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2000年全球约100万人自杀,平均每40秒就有一人因自杀而死,比该年度战争和谋杀加在一起导致的死亡还要多。在过去40年来,全球自杀率增加了60%,是15-44岁男女死亡的三大原因之一。
被动死亡主要是自然灾害、杀人犯罪、事故和战争。
关于饥荒,据未经证实的网络数据,中国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死亡3000万人;1929-1931中原大饥荒死亡人数是2000--2500万人;1871-1873中国北方大旱死亡人数1300万人。
关于事故, 我国近年的每年非正常死亡率基本稳定在 26‰ 左右,其中 80% 以上是交通事故。
关于战争,据未经证实的网络数据,清太平天国运动死亡1亿3千万人;蒙古战争死亡6400--7000万人;明末清初战争死亡5800万人;抗日战争死亡3500万人;元末明初战争死亡2800万人。
其中,太平天国是全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战争,死亡人数大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5000万的1倍还多。1883年,一个美国传教士称:太平天国战争造成中国人口的损失为5000万。而当时的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则估计太平天国战争导致的人口死亡数为2000万。中国当代人口史学者在确凿的史料基础上,对此进行了重新估算,形成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根据太平天国前后《户部清册》所载的户口数,认为从1851年到1864年中国人口锐减40%,绝对损失数量达1.6亿;第二种意见则将战前的人口数据与1911年宣统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对比研究,认为太平天国战争仅给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五省直接造成的过量死亡人口就至少达到5400万,如果再考虑到其它战场湖南、广西、福建、四川等省的人口损失,那么太平天国战争给中国带来的人口损失至少在1亿以上,直接造成的过量死亡人口达7000万,全国四分之一左右的人口直接和间接死于战争。
上述数据显示,战争是人类非正常死亡的第一原因。战争无非是意识形态极端矛盾的产物,无论何种原因最终都会归结为物质利益的冲突,而之所以一开始就会产生物质冲突乃至各种社会形态的出现,归根结底还是丑陋的人性在作祟。本文无意探讨政治,更无能力提供解决方略,我只想说,单从每次战争的表层看,每次都是意识(或者叫做人性)对人自身肉体的戕害。
虐:人性残忍的独有显现
大家知道,动物吃人主要满足食欲和保护自身的目的。而人类不同,人类的残害目的除了满足食欲,更多是为了意识上的东西,比如贪婪、仇恨、嫉妒、厌恶。尽管这些意识的产生主要来自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性,但精神上的蹂躏往往比肉体的痛苦更为深重。比如自由的限制、不公、诬陷毁誉、流言蜚语、不人道的道德桎梏、爱别离怨恨生(你爱的人有意疏远你,你讨厌的人天天在你眼前炫耀)等等,这样的例子多不枚举。
这里我重点说说人类的刑罚,据说现在很多国家已经取消了死刑,这说明人类道德的进化。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团体拥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犯罪的发生意味着本起犯罪的结束,社会责任是教育、预防和限制犯罪的再次发生。酷刑本身是不人道的,以不人道对待不人道,那是一个不人道的延续。
下面转载一篇《古代24大残忍酷刑》,在读此文章时,大家可以联想本文“虐”的阐释和最近美国的虐囚事件、内地个别公安、城管粗暴执法的案例,人性丑恶在被赋予特殊权利的场合更显得龌龊不堪。同时预告一下,下一篇文章,我将探讨《人的等级和生命的贵贱》。
在上一世纪结束时,法兰西学院的教授弗朗索瓦·拜鲁写道:“在这个地球上,折磨空前残忍,而以残酷折磨为主旨的极刑也远远没有成为过去。……杀人不仅存在,而且在世界共同体中三分之二的国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在这些国家,应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却在递增。……只有不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让我们来浏览人类的残忍智慧:
动物行刑
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罗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在溺死之前,会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这样处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狗之类。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见相册将人喂食鳄鱼)
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尸,马尾拖便属此类。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等地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
在古罗马的角斗场里,两个角斗士中受伤的一方会在倒下后举起自己的膀子,并用左手无名指指向观众,一方面是通过这样的手势承认失败,而另一方面是请求观众从宽。如果失败者在角斗过程尽了全力并勇敢而灵巧,博得观众的喜好,他们就会举起手示意赦免,如果他的表现不令人满意,他们就会伸出大姆指向下判他去死--“割喉”!
剖腹刑
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投掷刑的区别只在于犯人最后落在什么地方,罗马人把犯人投入喀斯特石林,希腊则在落点上布一些棱角尖利的大石。墨西哥则是在水中竖起铁钩,再把人掷上去,最讲排场的当数欧洲亲教战争的地方,都崇尚让士兵排起方阵,手执矛戟。然后把犯人带到塔楼、城墙或是教堂顶上,喊着一、二、三扔下去。历史学家于贝尔·蒙泰耶写道:"这是一种最具戏剧效果的刑罚,非常戏谑"。
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
一种被称为“恐怖梨”的玩意儿,铁制,呈梨状,通过机关可以打开。用它塞进犯人的嘴去,使其无法喊,无法讲,当然也无法进食。有些“恐怖梨”内藏尖刺,可以慢慢从制动口里伸出,将口腔夹破,喉咙戳穿……在印度和缅甸,被判了饿刑的人则会被烧熔的铅水堵住喉咙和嘴巴。有时,会让饥渴的犯人在饿死前狂饮暴食一通,然后扎紧小便的玩意儿,再堵塞肛门,让其胀死。
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直接用钉子钉,先钉手,再钉脚,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会撕裂,而胳膊便可能因此得到解放。有经验的刽子手会将长钉钉入腕骨间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宽隙。
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古波斯人在活埋实施前,会将犯人从高处掷入一大堆刻意烧成的灰尘之中,灰烬进入犯人肺部所引起的窒息远比一般活埋所引起的单纯缺氧要可怕得多。
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打好的铜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
凌迟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国对于反叛者的凌迟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罗马人处理女犯时先割去双乳,对男犯则先去其生殖器。希腊人在割肉时还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行刑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扎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
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
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高卢人把犯人关入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犯人在篮里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而斯基泰人则将犯人扔到一辆堆满了干柴并洒上了稀树脂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便会拉着火车穿过整座城市,很具警诫效果。罗马人把犯人钉上十字架,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做成一个大火把,抬着示众。在中世纪的英国和意大利,则是用柴草将犯人裹得严严实实,捆得如同棕子,然后点火。至于专门的火刑柱则是将人高高绑起,在脚下堆柴烧火,法国的圣女贞德便是这样被处死的。在她被烧的整个过程充满了下流的展览手段……
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罗马帝国时期实施此刑最著名的牺牲者为基督教派的圣.洛朗,当时,他为穷人的事得罪了当权者,于是,他首先遭到鞭笞、又被拔去指甲、敲碎牙齿,然后放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据说烤了不短的时间后,洛朗对刽子手说:“你不觉得我这一面烤得太过了么,翻翻行不行?”等到翻过来后,他又说:“烤得很香,差不多了,你可以吃啦。”然后就死去了。
至于把犯人全身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烤,便是炙刑了,一些人在行刑过程中尚未"熟",便已被火烟呛死。而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常常将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放入事先在犯人头颅上开好的口子里,这样,犯人的脑浆旋即沸腾,从口子里溢出。在旧中国,有专门为施"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刑,刑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箭刑与贯穿刑
用箭射死即为箭刑,似乎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这是一种普遍运用的刑罚,只不过用箭先射身体的哪一部位,在处理手法上有差异而已。贯穿刑的关键在于用尖利物穿透肌肉和组织。用长钉将人一串地穿在上面示众,是欧洲各诸侯们爱用的,犯人往往要好几天才死去……最可怕贯穿刑具是一种称之为“玛特·多罗洛萨”的铁制刑具,它不靠刑具上的“少女胸部”位置夹紧犯人,而是用灵活的机械臂。它也不是用遍布刑具内的各种铁刺来贯穿犯人的身体,而是收紧臂来让犯人窒息,然后刑具的心脏位置会伸出一根钢刺,插入犯人身体……
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鞭可以用各种绵缠材料制成,皮革、植物纤维……上面可以有附着物,例如尖钉、钩刺、石块、金属球之类。总之,如果决定这根鞭是专门用来打人的话,那它一定是根充满了恶毒意向的人类杰作。被打的犯人结果就是"变成一块人形的烂布"。棒可以是木、竹、铁、铜等材料制成,要致人死命比鞭刑来得干脆,痛苦程度远不如鞭刑,所以棒刑很不受人青睐。而鞭刑的行刑自由度就大得多,打到一定的时候,可以把受刑者浸到盐水里、酸水里、碱水里……还可以在烂皮肉上涂抹各种“酱料”,最令人发指的莫过于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披麻戴孝”,即将被鞭打者血肉模糊处用白麻布包上,等二十四个时辰后,再一条条地把麻布从犯人身上撕下来……对于施刑者,剥夺生命虽然是最终目的,但犯人临死前表现的一系列痛苦和无助却只有受刑人知道。
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刽子手执铁棒,按照行刑程序,必须先打断犯人的四肢,一共打八下,将四肢打断成十六节,最后朝胸口上来两下,结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后击被称为"慈悲的一击"。说起来似乎难以想象,大部份犯人在胸口上挨过两下后依然还气息尚存。刽子手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手下留情,便会将犯人的手和腿拧到背后,让它们和犯人的头碰在一起,在这样具有悲喜性效果的姿式里,观众或哭或笑或叹息。
磔刑
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关于此刑的最早记载是在希腊人的书里,他们执刑的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被人为弯曲的树上,利用树的弹性拉裂人体。古中国人和古罗马人则是用马拉的战车来分尸,著名的秦国丞相商秧便是名垂千古的受害者。但似乎该刑执行起来也并非想象中那么轻而易举,人并非像纸那般容易扯碎。有记载表明,有时行刑的马匹都已累得口吐白沫倒下,但犯人的四肢依然连在躯干上,弄得刽子手,犯人,观众都十分不耐烦。所以在执行磔刑时,刽子手要动十分心思,要研究犯人的身体特性,又要了解行刑马匹的各自力量……
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
从有文字记载始,中国人的扼杀记录昭著,但似乎此刑专用于上流人士,因为死后尚有"全尸"。直到满清后期,才有人发明了一种特殊形式的扼杀,称为立枷,专门用来处死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下等人。方法如斯:先绑起犯人的手,将其脖子套入一块木板的圆孔里,然后升起木板,
置放在一个栅形行刑架的顶端。这样,犯人的颈和下颚便被悬吊起来,脚悬地约50厘米。如果需要犯人快死,就往脚上绑石块。若想折磨他,就由犯人自身重量来决定,通常会需一两天的时间,人犯才会真正断气。
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如果人性不能体现在人与其他动物之间,那么这一篇,我们来看看人性在人与人之间的体现。
据《中国日报》2006年12月报道,经过多年研究,科学家们发现,古代穴居人居然是食人族,为了补充体内缺乏的营养物质,古代穴居人有的时候会把死去的同伴当营养餐。考古学家说,目前已发现的穴居人尸骨中很多是在西班牙阿斯图里亚斯地区一个山洞中找到的。通过对洞中8具尸骨——4个青年男子、2个少年、1个儿童和1个婴儿的研究,考古学家们发现,他们的臂骨和腿骨等较长的骨头都被折断。由骨头上遗留的痕迹来看,他们骨头里的骨髓曾被吸食过,部分穴居人的头骨还被打开,估计是被同伴取走了脑浆食用。从穴居人的骨头上不难发现,这些原始人的生活环境似乎相当恶劣,因此,当一个群体内有成员死去,其他人便会吃掉他的尸体,以换取生存下去的机会。
根据这样的推测,人吃人是为了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那么人类的发展也必然的将是人吃人的历史。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吃人”的人性,限于篇幅本文只作个别列举,详细资料请参阅《中国古代人吃人的历史资料》:
第一类情况,天灾人祸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迫于生存而同类相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不胜枚举:
1936年到1937年上半年,久旱不雨,灾情蔓延全四川。1936年5月4日《天津日报》:“今年树皮吃尽,草根也吃完,就想到死人的身上,听说死尸的肉每斤卖五百文,活人肉每斤卖一千二百文。省赈会特派员王匡础到六口场视察,在一肖姓的屋里发现女饥民张彭氏、何张氏等围食死尸。通江麻柳坪有一妇女杨张氏因生活艰难,携其六七岁及九岁的两个女儿向他处逃荒。不料走不远时该妇倒毙道旁,二女饥极,就在她娘身上啮面部及身上的肉充饥。”
石懋修回忆:木门文昌宫叫孟利生的,全家3人,他母亲和妹妹都被饿死,他饿得没法,母亲刚死,即将她的一对乳房割下,先煮了一个在铁罐里,然后出来又哭又说:“我妈死了,身上的肉被人割了。”街上的人去看,果然被割得血迹淋漓,问他铁罐里煮的啥?他说:“牛脑髓!”打开一看,一个人奶煮得乱糟糟的,再从他筲箕里一看还有一只奶奶。他当即被群众打骂了一顿。
石懋修另一则回忆:鹿停溪有个康三春,他家女子饿死后,康把她身上的肉割下来吃,认为比野菜味道好,便到处找死人吃,后来竟发展到吃活人!他家在岔路口上,有人过路时,他乘机将人打倒在地勒死,把死人肉块装在缸里,将骨头埋在窖中。有人听他说:“小娃儿肉好吃不出门,小伙子肉好吃打不赢,老婆婆的肉吃起绵得很!”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下面我们来看看历史上发生的真实事例:
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
北宋靖康元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清顺治九年(1652) 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
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而吃人
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翱哲諥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布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着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著吃,作为下酒菜。
生吃人肉或器官
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明末的刘泽清在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他府中养著两只大黑猩猩,驯得能够从事简单。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著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状貌狰狞,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著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著,刘泽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
以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
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
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
这些都是史籍上记载的,下面大家看到的,发生在2004年的韩国:
据网易新闻中心报道:十个月狂杀20人吃下受害人内脏,韩国最残暴连环杀手伏法。经过警方连日的努力,柳永哲交代他曾经“吃过人肉”。这个杀人狂魔表示,他“为了提神”先后割下自己杀害的四个人的内脏,将它们烤熟后吃下。
惊人案件零碎的尸块随处可见
再看看据说发生在2006年广东的吃人事件:
广东的台商,最近流传著一个骇人听闻的进补潮流婴儿汤。花三四千元人民币,就吃到一盅用六七个月大的婴儿炖成的补汤,台商则形容是壮阳胜品。在东莞开工厂的王姓台商,自诩是婴儿汤的常客,几个月大的婴儿,加入巴戟、党参、当归、杞子、姜片,加入鸡肉排骨,炖八小时,很能补气、养血。他一边紧搂身旁十九岁的湖南二奶,一边洋洋自得的说: 以我六十二岁的年纪,每晚都可来一回(做爱),还不是靠这个。
眼见记者满脸狐疑,他自告奋勇,带记者见识见识。第一站,他带记者到广东佛山市,找到吃开婴儿汤的餐厅,谁知主理的黎师傅却说:排骨(他们的暗语,指婴儿)不好搞,现货没有,胎盘倒有新鲜的,这东西不能冷冻,新鲜的好。黎师傅告诉我们,真的要吃那个,有个外地来打工的夫妻,现在怀孕八个多月,由于两胎都女儿,再过几天准备盐水催生,如果又是女儿,到时候就可以吃了。记者还是半信半疑,调查采访几个星期,还是听的多,没有亲眼见过,以为就此打住,谁知过不了几天,王姓台商来电:东西找到了,天气转冷,有几个朋友正想进补。
他带著记者来到台山,找到了餐厅,负责的高师傅带著我们一众人等,到厨房开眼界。
但见那婴尸小小的比猫儿大不了多少,躺在砧板上,五个多月大,有点小。
高师傅说著似乎有点歉意。高师傅说女婴尸是朋友从乡下找来的,他不肯透露这女婴的搜购价,只说价钱是依据月份大小,死胎活胎而定。
王姓台商亦说,吃这一盅要三千五百元人民币,其他细节,他不理了。记者听他们在聊,流产或堕胎的死胎,中介人就包给产婆几百块红包,若是接近足月引产的活胎,则要付两千元红包给女婴的父母,当是收养;至于婴儿交到餐厅时,都已死亡,之前是死是活,已无从细考了。
看到这里,你能告诉我人性是什么吗?


和鲸鱼一样凶猛的陆上动物是老虎,让我们看看人性大发后的作为:
盗猎者刚刚捕获的一只老虎
盗猎者迫不及待要杀虎剥皮
一刀插入老虎的颈部
用尖刀划开老虎的腹部,开始剥取昂贵的虎皮!
被剥掉头皮的虎头
解剖完后留下的老虎肉体
家禽养来就是为了食用,野兽食人也应惩处,哈哈,偷食庄稼的小鸟呢?小偷小摸尚不足以惹来杀身之祸吧。让我们看看下面一幕:
花田区北兴镇莘田村,20多只死鸟被悬挂在冬日的菜地木架上,细细的鸟腿被卡在架子的缝隙里,随风摇摆。它们因为偷吃被不堪其扰的菜农下药毒死,并被菜农“示众”以吓唬那些继续来偷吃的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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